依法給加班費還是違法? 你可能忽略了勞資會議 | 雷賀君 Mina

事情是這樣的,有一個餐飲業的老闆跟我說他上個月遇到勞檢了!!
因為一直秉持著幸福企業的理念,所以老闆不只依照勞基法給薪、給假,甚至還優於勞基法計算加班費及特休。這樣奉公守法、愛惜員工的老闆卻被開罰了!!
開罰的原因是:「使勞工延長工作及使女性夜間工作,卻未經勞資會議同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