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用期可以資遣嗎?關於員工試用期的各種問題| 徐睿甫 Ray

在現行的勞動基準法當中,已無關於員工「試用期」的相關規定,原本在施行細則中關於「試用期間不得超過四十日」等條文,也已於民國86年6月12日刪除了。所以至今依然有許多人對於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有許多疑惑,就讓我們來好好了解一下吧! 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嗎? 試用期的時間一定是三個月嗎?試用期能否延長?試用期不合格要給資遣費嗎